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九个部门《关于印发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苏州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苏州市医药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本院安排如下落实措施:
一、明确要求,强化担当
围绕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结合医院实际,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推动作风行风好转。
二、分工合作,贯彻落实
1、采购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使用情况实时监控、预警,建立药品、医疗耗材、器械购销监管系统。
2、医疗服务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强化执行查对等关键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强化医务人员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工作,保证医疗行为正确施行。
3、财务科牵头,要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临床、医技科室直接购买、销售医用材料和器械。坚持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门诊费用查询制度。医疗机构加强收费自查,建立内部问责机制。
4、财务科、医务科密切合作,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大额费用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应用,大力推行单病种付费收费管理;
药剂科牵头,医务科、门诊部、临床药理科联合履职,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医院处方院外配药的通知》,严格执行“大处方”预警、处方点评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等制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医务科、门诊部督促落实,严格执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和影像资料互认工作。
5、党政办牵头,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院务公开制度扩充公开内容,将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信息和职工关注的“三重一大”等事项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加大对药品、医疗服务收费及医用耗材的价格公示以及医务人员违规、违纪公示力度。
6、人事绩效科认真研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引导和激励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
7、病人服务中心牵头,医务科、护理部配合,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实施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深入开展以第三方为主体的满意度调查模式,力求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8、监察审计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建立医德医风电子档案,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个人填报、组织完善、过程管理的考评方式,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先挂钩。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法制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
三、全面部署,整改提高
1.11月底前,各部门按分工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做好自查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12月底前,按各部门分工扎实落实整改措施,一定范围内公开整改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医院党政班子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督办小组,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杜绝乱收费、收受“红包”、商业贿赂以及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医疗安全事故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请各科室遵照落实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落实情况以文字、图片形式做好台账记录,汇总于监察审计科。
附件:关于印发《苏州市医药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党政办、监察审计科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