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委各直属党委:
日前,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的通知》(苏组通〔2014〕61号),决定在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按照苏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明确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为昆山市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政治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为主要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功能与作用,各单位在每个月第一周周五(逢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周五),组织开展每次不少于2小时的集中学习培训。通过建立“固定学习日”,不断提高站点使用率,进一步深化学用工作,增强教育实效,争创培育“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
二、具体要求
1.学习有计划。每个远程教育站点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众的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每月“固定学习日”学习计划。活动安排要与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有机结合,力求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确保学有目标,学有成效。
2.活动有组织。做好“固定学习日”学习内容的预告工作,让基层党员群众早知道早准备。加大参学人员的组织力度,动员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带头踊跃参加。注重活动方式创新,积极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实地观摩、网络咨询和现场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做好活动记录,确保学习入心入脑,学有所获。
3.工作有保障。加强终端站点网络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网络通畅、设备完好。按照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课件的遴选、下载、播放等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党校、科技、文化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开展教辅活动。
三、组织实施
1.强化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要把建立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作为推进远程教育学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有力抓手,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考核中去,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抓党员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强化督查。要督促指导基层远程教育站点将“固定学习日”制度与现有学教工作载体相结合,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实施。要经常性开展工作调研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