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便民服务窗口高频问题问答

2026-01-09 09:36 作者:医保办 阅读量:


一、参保与缴费

1. 新生儿如何缴费参保,待遇有何区别?

本市户籍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四季度出生的新生儿,如在出生3个月内但跨年度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要报销出生当年度医疗费用的,应补缴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费;出生后超过3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医保待遇从办理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

参保需携带出生证明及户口本至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可以享受。但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和营养费。

3. 零星参保待遇何时享受?

居民医保补缴费的,医保待遇统一自补缴全年个人费用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

二、门诊慢特病(门特)与用药

4.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办理门特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员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办门特。单病种年度限额2000元;同时患有两种病的,限额为3000元。结付比例为35%,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5%。

5. 儿童门诊慢特病认定后,待遇享受有效期是多久?

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经诊断认定后,办理的门特待遇备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自动终止。

6. 恶性肿瘤门特政策有什么变化?

2023年及之前办理的待遇人员,治疗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2026年至2029年为康复期。

恶性肿瘤患者在康复期内或康复期后,如果病情出现转移复发(需提供病理报告或出院记录),或经医生诊断认定需要继续治疗(结合近期化疗、靶向等用药记录)的,可申请将待遇转为治疗期。

7. 如何申请“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由责任医师判断符合条件并填写电子申请表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疾病诊断材料(如检验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和医保卡,至医保便民服务站办理备案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进行线上审核(即时办理),审核通过即完成备案。

注:使用属于门特用药范围的国谈药品,需先办理门特备案。

三、异地就医

8. 计划到上海看病,需要办手续吗?

如果自行前往上海(非转诊),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比例按本地正常标准的80%执行。

9. 听说现在到苏州可以直接刷卡,不用办手续了?

是的。目前苏州大市已实现医保“一卡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在苏州市范围内的医院、社区、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并按本地正常报销比例报销。

10. 异地刷卡结算的费用,按什么标准报销?

结算标准:在省内异地就医,按参保地的目录和政策报销;跨省异地就医,按就医地的目录和参保地的政策报销。参保人在就医地刷卡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注:在异地的定点联网药店购药,仅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11. 异地参保人员来昆山就医,如何申请备案?

江苏省内参保人员: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实名登录后将左上角城市改为参保地,点击“我要办”-“异地就医申请”提交。

江苏省外参保人员:在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点击“异地备案”提交申请。

12. 在外地生的孩子,医药费怎么报销?

在苏州大市外进行产检和生育,需先自费,然后回昆山参保地报销。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昆山登记的生育联系单、医院收费发票、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等。

四、就医与结算服务

13. 转院备案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医生判断符合转诊条件并开具电子转诊单-各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医院医保办向上级经办机构提交备案-患者或家属会收到办理结果短信(若短信提示需携带实体医保卡至门诊一楼医保便民服务站当面办理,请按要求前来)-办理完成后即刻生效。

14. 门急诊自费后,如何退费转为医保结算?

确认参保人当前未住院,且发票对应的检查、检验已完成并已领取报告单-若为外伤自费患者,需额外提供填写完整的《昆山市外伤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审核表》-携带发票及门诊病历单,至医保便民服务窗口审核、盖章-前往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办理退费并重新进行医保结算。

五、个人账户与家庭共济

15.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如何设立?

适用范围: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医保待遇正常的,可为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和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建立共济关系。

如何办理:主账户人登录“江苏医保云”APP,进入“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绑定”即可操作(可重复添加多人)。特殊情况也可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注: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共济关系。如需变更,需先解绑原关系。

六、生育保险

16. 单身妈妈或四孩母亲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都可以享受。

与普通职工流程不同的是:生育后需至医保部门进行生育登记,产检和生育医疗费待遇可以追溯。在职职工的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标准为:顺产98天,难产或剖宫产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

七、联系方式

17. 昆山市中医医院医保便民窗口联系方式?

电话: 0512-55021515

工作时间: 08:0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