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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2021-08-17 15:09 作者: 阅读量:

一、基 息:

单位名称

昆山市中医医院

组织机构

12320583467170257A

代表人

彭志坚

57928307

生产地址

昆山市朝阳路189号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医疗服务

产品及规模

1181张床位

二、排 息:

(单位:mg/l

(单位:mg/m3

污染物

CODcr

氨氮

总磷

SO2

NOX

粉尘

排放浓度

84.7

24

3.4

ND

17

执行标准

250

45

8

50

超标情况

排放方式

接污水处理厂

排放总量(Kg/年)

147193

3784.8

536.4

核定的

排放总量

Kg/年)

54750

数量及

分布情况

排放口1

经度: 120.963093

纬度: 31.379259

排气筒1

经度:120.96109

纬度: 31.379459

排放口2

经度:

纬度:

排气筒2

经度:

纬度: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水处理

主要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

是否正常运行

废气处理

主要处理工艺

是否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是否经过环评审批

建设项目是否经过环保验收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和情况说明:

备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还应公开其自行监测方案(以附件形式上传)

填报说明:

1. “是否情况”填写:“ 是 ”或“否” ;

2. 排放方式指:排外环境、接污水处理厂、零排放、委托外运等情况;

3. 排放总量为:上一年度的排放总量;

4. 各重点排污单位根据表格内容,生成一个有公网IP(可以在INTERNET网络上

能访问到)的页面地址给辖区环保局,各地环保局负责将表格统一链接到各环保局

网站上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 各地应公开环境信息的重点排污单位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还应公开其自行监测方案。